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藥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及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六條 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藥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和遠程網上錄取的辦法。
第十七條 參加錄取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堅持原則,堅守工作崗位,嚴格認真執行招生政策,自覺遵守工作紀律。
第十八條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九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考生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錄取過程中對考生加分、降分問題嚴格執行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