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所有招生專業(除國家及各省有少數民族優錄政策的專業之外)均不受男女比例和民族限制,即漢族考生和少數民族考生享有同等的報考錄取權利,對少數民族考生按有關省招辦規定的優錄政策錄取。
第十條 所有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一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進校三個月內學校組織對其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退學。
第十二條 實行異地遠程網上錄取,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考生所報學校志愿和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身體受限或單科成績受限者除外)。
第十三條 堅持優錄原則,嚴格按各?。ㄊ小⒆灾螀^)優錄政策執行。錄取進入專業時,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進第二個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對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高考成績總分相等或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和按教育部規定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綜、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綜、數學、語文、外語。)。
第十四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所有藝術專業文理兼收。各省統考所涉及到的專業,必須達到所在?。ㄊ?、自治區)組織的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分數線;其他各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我校認可相應省招辦所指定的專業考試合格成績。
湖北省考生在專業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折合后的綜合分排序投檔;舞蹈學、舞蹈表演:按專業統考成績排序投檔,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分數高的優先投檔(文化分數相同時,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綜、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綜、數學、語文、外語。),根據投檔情況擇優錄取。
報考我校藝術專業的外省考生,我校承認當地藝術統考或聯考成績,錄取規則按照所在省(區)藝術類招生錄取的有關政策執行。若各省藝術類錄取規則不明確,則按照專業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以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折合后的綜合分排序投檔。美術與設計學類、廣播編導類、音樂學: [(高考文化成績+優錄加分)×40%+專業統考成績×60%]×2=綜合分;舞蹈學、舞蹈表演:按專業統考成績排序投檔,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分數高的優先投檔(文化分數相同時,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綜、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綜、數學、語文、外語。),根據投檔情況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體育類錄取原則:所有體育專業文理兼收。各省統考所涉及到的專業,必須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分數線,錄取規則按照所在?。▍^)體育類招生錄取的有關政策執行。若各省體育類錄取規則不明確,則按照在專業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文化成績×50%+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75%=綜合分,根據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民族班招生錄取根據2020年國家及湖北省下達的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凡按志愿錄取或征求意見后本人同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換錄、不退檔、不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