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符合條件者可申請:1.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向學校申請在校期間由財政貼息的國家助學貸款,貸款最高金額為8000元/學年。2.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為8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3.國家助學金:按照國家下發名額發放國家助學金3000元/學年。4.學院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2500元/學年、二等獎1500元/學年、三等獎800元/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