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
?
1.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政策,落實“陽光工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讓考生和家長放心。
?
2.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參加云南省統一組織的“三校生”招生考試或參加高職單獨招生考試。
?
3.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按考生生源地劃定的錄取批次、類別、控制線錄取。
?
4.按平行志愿原則投檔。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專業,若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可進行專業調劑。
?
5.各專業錄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試相關科目,學校執行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規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的錄取照顧政策。
?
6.常規志愿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進行征求志愿錄取。征求志愿錄取時實行同樣的錄取規則。
?
7.對考生體質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8.凡被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的要求,按期到校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對未經我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
9.已錄取的考生可通過省招考院提供的途徑查詢和確認本人的錄取結果;亦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
?
10.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為考生,一經發現,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
11.轉專業說明。新生入學第一個學期結束后,綜合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10名,且所有科目都合格者,可自愿提出轉專業申請,到教務處辦理轉專業手續,過時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