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學校認可各省加分政策,但最高加分分值不超過20分。錄取時考生成績以投檔分為準。
第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第九條 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沒有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根據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條 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其他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和專業級差。
第十一條 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區、市),按照我校在該省市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該省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錄取規定錄取。
第十二條 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入學后,學校只開設英語為公共外語課程。
第十三條 學校在錄取過程中,生源充足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報考人數少的專業可適當減少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各?。ㄊ袇^)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發布高考錄取信息,或登錄海南健康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hainh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