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條 獎學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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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獎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參加國家獎學金的評選,額度為80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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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勵志獎學金: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可申請參加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額度為50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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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助學金及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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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可申請參加國家助學金的評選,平均額度為3000元/年/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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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準扶貧:在我校就讀全日制高職的貴州省戶籍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除享受國家助學金外,還可根據情況享受免(補助)學費3500元/年/生及其它免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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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可申請一次性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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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校還可以通過獎、助、勤、減、免、補等方式,幫助家庭貧困學生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