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考試(秋季統-考試)成績
錄取的規則: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
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
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
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采用分數優先原則,以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
投檔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上海市提前批考生根據考生志愿的
順序進行投檔錄取。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
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3.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4.對于同分考生,上海秋考考生參照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排
序規則。其他省市文科考生依次按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的
高低排序:理科考生依次按外語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的高低排序;
不分文理的考生依次按外語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的高低排序。
5.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
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
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
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四、在江蘇省,報考我校本科批次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i ]選測
科目的成績等第須要求以江蘇省招辦審核后公布的為準。
五、??谱o理(中美合作)專業要求外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60%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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