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各專業招生均不設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八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九條 除本章程中的專業錄取要求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關招生政策、原則和規定,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對實行按專業志愿出檔方式出檔的省份,實行“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模式”錄取。
(三)對實行按院校志愿出檔方式出檔的省份,根據各省的投檔規定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采用專業志愿清的調配原則。在投檔成績相當的情況下,根據專業及分數排序,綜合考慮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及特長等因素,擇優錄取考生。
(四)執行各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