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2.在達到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本著成績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往低分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普通類或單列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雙語類、民語言類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理工類: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遵照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三校生普通類及單列類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數學、政治理論分數高的考生。
3.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4.對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投檔按加分錄取,按考分錄取專業。
5. 考生身體狀況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
6. 我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根據各省招生部門規定執行。
7. 單獨招生、直升專的錄取分別按照新疆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直升專實施方案中相關要求執行。
8.單獨招生、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不得申請轉學、調整專業,學籍注冊及畢業證發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及我院有關規定執行。
9.雙語類考生入校后,學院將進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測試,測試達不到專業學習標準的學生將進行為期一年的預科學習,民語類考生需另預科一年。
10.我院公共課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