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原則
(1)遵照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文化考試的成績,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填報志愿,實行按志愿錄取??忌袑I志愿均未能錄取時,愿服從專業調劑者,則根據考生成績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2)投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內。
(3)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不招收色盲、色弱學生(管理類專業不受限)。
(4)對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省考試院有關照顧政策管理辦法執行。
(5)特殊專業錄取:報考護理、助產專業的考生,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身高男性≥1.66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體重在標準體重±20%的范圍內[標準體重kg=(身高cm-100)×0.9];無殘疾:助產專業限招女生;其它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6)報考語種:英語、日語。
(7)錄取過程接受社會或有關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錄我校網站查詢。
(8)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復查,凡不符合入學條件者,按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