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報考我校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加分),應達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數線。
2. 通過綜合評價面試的入圍考生,原則上應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后,我校將根據入圍考生的高考成績、面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計算形成“綜合評價成績”(詳見《中國科學院大學2020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簡章》)。我校將在對應省市提前批次按照“綜合評價總成績”由高到低對報考我校的考生擇優錄取。
3. 通過統考方式報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具體參見各省市高招辦公布的通知。
4.通過國家面向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報名的考生,按照當地省市要求,在國家面向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批次報名。其報考資格由考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我校在專項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5. 學校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分數級差。所有進檔考生按投檔總分(綜合評價選拔按照綜合評價成績)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選擇專業志愿。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省市高招辦錄取文件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省市高招辦未確定錄取規則的,沒有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項(以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英語等為序)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項(以數學、英語、語文、三門選考科目之和)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所報專業已錄滿服從專業調劑的,按照剩余專業擇優錄??;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
6.綜合評價錄取時,若出現綜合評價總成績相同,則按照高考成績、面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三個分項從高到低排序。
7.各省級高招辦按規定向我校投檔,投檔比例按各省市規定執行。
8.各省市具體錄取辦法以各省市高招辦公布內容為準。
9.中國科學院大學對保送生、綜合評價、“國家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的招生簡章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