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期招收研究實習員,探索研究生招生培養經驗
為培養優秀科研人才,中國科學院于1950年啟動研究實習員的招考和培養工作,當年11月19-20日在北京、南京和上海進行首次研究實習員招考,共有45人報名,最終錄取3人。
1951年6月11日,中國科學院、中央教育部聯合發出《1951年暑期招收研究實習員、研究生辦法》,標志著我國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開創。《辦法》規定:中國科學院為培養科學研究人才招收研究實習員,教育部為培養高等學校的師資招收研究生。
1951年6月7日,教育部與中國科學院、人事部成立招收研究生委員會,時任教育部副部長曾昭倫任主任委員,中國科學院副院長吳有訓以及人事部丁華局長任副主任委員,各大學代表13人為委員。招生委員會由中國科學院及教育部所屬高校53名著名科學家、教授組成的17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測量機械、航空、電機、土木建筑、化工、采礦冶金、農科、文史、心理、政法、財經)各科審查小組,審查錄取招收。
1951年計劃招收500名研究生,實際招收276名,其中中國科學院95名,中國人民大學101名,其他各校共80名。
二.頒布《中國科學院研究生暫行條例》,開啟研究生招生工作
科學人才的培養是決定科學發展的主要環節。中國科學基礎薄弱,為了有效地促進科學研究力量的成長,需要采取正規的辦法,有計劃、有步驟地培養合格的科學研究人才。1954年6月12日,中國科學院院務常務會議決定組織研究生條例起草委員會,由副院長竺可楨任主席;7月29日,院務常務會議通過《中國科學院研究生暫行條例》。1955年8月5日,《中國科學院研究生暫行條例》經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7次會議審議通過;8月31日,由總理周恩來簽發命令公布實施。這是新中國第一部有關培養高級科學人才的條例。1955年9月6日,《人民日報》在第一版發表社論:“正規的研究生制度的建立首先由中國科學院開始,今后有條件的高等學校也應建立正規的研究生制度”。
1955年5月12日,成立了以吳有訓為主任的中國科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9月15日開始招生報名。根據國家建設和科學發展的需要以及院內各所的條件,招收了第一批研究生,分45個專業,共50名。培養目標為:“具有一定馬列主義水平,本門學科方面的堅實的基礎,有關國家建設的實際知識,能獨立地進行專業的創造性的科學研究工作”。
1955-1965年,中國科學院共招收研究生1517名,是全國研究生招生總人數的10%,其中1963年高達全國招生總數的24.7%。1965年,中國科學院已有招生單位81個,占當時全國招生單位總數的34.6%,在學研究生人數已近千名(943名),占全國研究生總數的20.7%。
三.研究生教育恢復、發展時期
1977年9月10日,中國科學院向國務院報送了《關于招收研究生的請示報告》,提出委托中國科技大學在京區各所的大力協作下在北京籌辦研究生院。月底,報告獲得批準,國家決定在中國科學院所屬的66個研究所和四所大學恢復研究生制度。11月3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科學院與教育部聯合發出《關于一九七七年招收研究生具體辦法的通知》,標志著我國研究生教育制度中止了12年之后的恢復。
1977年12月19日,中國科學院批復同意研究生院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1978年3月1日,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院在北京正式成立。3月31日,國務院批復中國科學院,同意嚴濟慈任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院院長,馬西林等任副院長。研究生院于1978年10月14日舉行開學典禮。
研究生院設有數學、物理、化學、天文、地學、生物學、無線電技術、計算機工程、空間技術、環境科學以及科學組織管理等專業。中國科學院的73個研究所與208所高校及中國社科院、部委所屬89個單位,于1978年招收了恢復研究生教育后的第一批研究生。1978年,中國科學院共招收研究生1400名,從中選擇數、理、化、專業課和外語課基礎較好的170人,準備出國留學。
1980年,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學位條例規定“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授予”,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的研究生教育是由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共同進行。首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主任由時任中國科學院院長的方毅出任。
1981年5月20日,國務院批準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
1983年5月27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人民大會堂聯合召開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大會,共授予新中國首批18人博士學位,其中馬中騏(高能物理研究所)、謝惠民(系統科學研究所)、馮玉琳(計算技術研究所)、黃朝商(理論物理研究所)、徐功巧(生物物理研究所)、徐文耀(地球物理研究所)6人來自研究生院。
1980年1月16日,嚴濟慈同意李政道在美國同各大學聯系招考研究生時,使用“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名稱。1982年,中國科學院黨組批準研究生院在對外交流中,同時使用“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和“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的名稱。1986年10月,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合肥)成立。
四.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更名成立
研究生院成立以后,由于種種原因,研究生院的研究生教育未被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影響了中國科學院研究生教育的發展速度,使得中國科學院的研究生教育規模遠不能適應科學研究發展的需要、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需要、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隨著知識創新工程的不斷深入開展,中國科學院并未形成適應創新體系所需要的研究生教育管理體系,健全教育管理機構成為一項重要工作。在這種背景下,中國科學院于2000年6月在上海召開教育工作會議,會上全院形成了創辦新研究生院的共識。
2000年7月,中國科學院成立“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籌建工作小組”,開始新研究生院的籌建工作。
2000年9月20日,中國科學院向國務院提交《關于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北京)更名為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的報告》,將當時全院109個研究所的研究生教育進行體制機制改革和資源整合,在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北京)的基礎上,更名組建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2000年12月29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下發《關于同意調整中國科學院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權管理體制及更名的批復》,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正式更名組建,并將中國科學院5個學部和作為學位授予單位各研究所的18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4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3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歸入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從此,中國科學院的研究生教育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
2001年2月,中國科學院下發文件,明確了研究生院“三統一、四結合”的辦學方針,即“統一招生、統一教育管理、統一學位授予”的職能和“院所結合的領導體制,院所結合的師資隊伍,院所結合的管理制度,院所結合的培養體系”的組織形式。同年5月22日,新研究生院更名成立的揭牌儀式在北京玉泉路園區隆重舉行,標志著研究生院的建設與發展從此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
五.中國科學院大學更名成立,進入快速發展軌道 2012年6月,經教育部、中編辦批復,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正式更名為中國科學院大學(簡稱:國科大),并確立了“科教融合、育人為本、協同創新、服務國家”的辦學方針。 2014年,國科大經教育部批準開始招收本科生,進行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的積極探索。當年,國科大招收首屆本科生332名,分布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命科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6個專業。招收本科生,標志著國科大形成了以研究生教育為主的完整的高等教育體系,是國科大發展歷程中的里程碑。2016年1月4日,中國科學院大學加入“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目前,本科生招生已經擴展到9個專業,累計招生1462名。 自2014年,國科大積極推進科教融合基礎學院的建立,落實基礎學院由高水平研究所承辦、教研室建在科研實力最強的實驗室、學院領導班子由研究所提名等一系列科教融合舉措,最大限度發揮研究所承辦國科大基礎學院的自主權和辦學活力。2016年,繼續深化科教融合學院建設,科教融合學院一般由一個高水平的北京地區研究所牽頭承辦,其他相關研究所參與承辦。牽頭承辦研究所為學院建設的第一責任單位,由其法定代表人任學院院長或常務副院長。 2017年,國科大第七次黨委會,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國科大深化科教融合工作的思路和建議》的報告,決定從2017年起,啟動實施以人才隊伍建設為核心的“科教融合3.0”。在7月28日召開的夏季中國科學院黨組擴大會上獲得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