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按“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執行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在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二條 按照考生分數和專業志愿對進檔考生進行專業安排??忌鷮I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在高考總成績相同情況下,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普通類、單列類文科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分數高的考生;雙語類、民語言類文科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分數高的考生;普通類、單列類理科考生優先錄取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分數高的考生;雙語類、民語言類理科考生優先錄取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分數高的考生;三校生普通類及單列類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數學、政治理論分數高的考生;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報考我院民語言類普通文理科各專業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20分(含20分);報考我院雙語類普通文理科各專業的考生,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四條 民語言類考生入校后另預科一年,雙語類考生入校后,將進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測試,測試達不到專業學習標準的學生將進行為期一年的預科學習,并由自己承擔預科一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五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執行國家及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認可自治區及各省招辦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六條 我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 與本科院校聯合培養(3+2)應用型本科人才專業“只錄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條 受專業及就業崗位限制,600101鐵道機車;600102鐵道車輛;600601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600605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600113動車組檢修技術;520303測繪工程技術等專業,女性考生請慎重填報志愿。
第十九條 學院執行《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教學廳〔2010〕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