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以考生所報志愿為依據,依照考生成績擇優錄取,認真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政策、措施。
(二)專業錄取原則
區內錄取時,采取“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考生錄取結束后,開始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其調劑錄取到其他計劃未滿的相關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三)平行分考生錄取
如遇考生實際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進行排序,擇優錄取。對口升學考生依次按專業課綜合、高職語文、高職數學、高職英語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四)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藝術類考生需參加自治區美術類、音樂類、其他藝術類專業統考及??疾⑶页煽兒细?,錄取時依照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優惠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及各?。ㄗ灾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或高招辦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