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錄取原則及招生條件
第四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規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
第五條 根據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無論實行順序志愿還是平行志愿投檔比例均為100%,我校不設預留計劃。
第六條 我校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第七條 非藝術、體育類考生,將已投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總分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從高到低錄取。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的,則進行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當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錄取時,服從調劑者調劑到缺額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則進行退檔處理。
第八條 體育類專業使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成績,錄取時要求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該批次考生所在?。ㄖ陛犑?、自治區)劃定的分數線,并符合各?。ㄖ陛犑小⒆灾螀^)相關招生要求。認可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投檔規則,在已投檔范圍內,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體育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錄取,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加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從高到低錄取,所有成績均相同,則全部錄取。
第九條 藝術類專業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招生要求。藝術類專業使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應類別藝術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依據。認可各?。ㄖ陛犑小⒆灾螀^)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在已投檔范圍內,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錄取,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從高到低錄取,所有成績均相同,則全部錄取。
第十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ㄖ陛犑?、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文件規定精神執行。
第十一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有規定精神執行。
第十二條 助產學專業適合女生,男生謹慎填報;英語和翻譯專業僅限英語考生報考;非外語專業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建議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