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八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九條 學校根據各省錄取規則實行平行志愿或傳統志愿錄取。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公布的投檔模式實施專業志愿錄取。確因招生計劃限制,不能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依次調劑到其它志愿專業。
第十一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按各?。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的藝術類投檔規則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不設志愿級差及專業志愿級差,所有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條 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入校后,除日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男生身高171cm-185cm,女生身高161cm-173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