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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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照考生所報志愿擇優錄取。對于進檔范圍內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專業,專業間無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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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學校分省計劃招生在提閱考生檔案和確定專業時,均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在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根據專業要求,傳播學(國際出版實驗班)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150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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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限于目前師資條件,非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后須改學英語;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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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報考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須通過生源地藝術統考,文化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按照綜合分錄取。具體詳見《北京印刷學院2020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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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相關規定。根據專業要求,色盲或色弱考生不能報考學校輕工類、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視覺傳達設計、繪畫、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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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學校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學校按照教育部要求預留一定計劃,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投放到生源相對較好的省區,或用于平行志愿提檔后考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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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實行高考新方案的個別省市錄取規則:江蘇省按照該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文件精神執行。我校普通類專業要求選測科目為:理工類選測物理,文史類選測歷史;另一選測科目不做要求。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選測B+B,必測科目合格。藝術類專業要求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C級及以上等級為合格)科目不超過3門,按照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學校非藝術類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須滿足我校2020年相應專業對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學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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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雙培計劃”、“外培計劃”相關專業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錄取。外培專業只招英語考生,非藝術類外培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北京市“雙培計劃”、“外培計劃”藝術類專業與統招藝術類專業在同一批次按照綜合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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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為落實教育部卓越工程師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我校開設印刷工程“畢昇班”、機械工程“卓越班”,畢昇班、卓越班學生從新生中進行選拔。為提高編輯出版學專業人才培養質量,我校開設編輯出版學“韜奮實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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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錄取與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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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錄取通知書均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達考生,同時通過學校網頁及各省市招生辦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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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錄取學生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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