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 取 規 則◇
第十五條 招生錄取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六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控制在100%—110%范圍。
第十七條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規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在綜合錄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英語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的考生;文史類專業(除英語專業以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理工類專業(除英語專業以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政策性照顧附加分在投檔時計入總分,錄取時不計入總分;文史、理工類專業考生的政策性照顧附加分在投檔、錄取時均計入總分。
第二十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的進檔考生,根據成績和專業志愿情況安排專業及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優先于無專業志愿的考生安排專業錄??;均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按分數級差安排專業,相鄰志愿級差為1分。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涸趯I課考試及文化課考試合格的基礎上
1、表演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藝術設計學院的藝術設計專業的六個專業方向(紡織品藝術設計、首飾藝術設計、皮革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產品設計)按照考生專業方向志愿及綜合分(專業課科目平均分×50%+文化課科目平均分×50%),采用專業方向志愿級差的辦法安排錄取。第一專業方向志愿與第二專業方向志愿之間的級差為0.5分,第二專業方向志愿與第三專業方向志愿之間的級差為0.5分,第三專業方向志愿與調劑方向志愿之間的級差為1分。
3、其它各專業按綜合分(專業課科目平均分×50%+文化課科目平均分×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