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錄取規則
?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
第十七條? 對于參加2020年上海市??茖哟我婪ㄗ灾髡猩荚嚨目忌蛥⒓?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簡稱“三校生高考”)的考生,按照我院制定的上海市??茖哟我婪ㄗ灾髡猩鲁毯蜕虾J?ldquo;三校生高考”招生章程執行。
?
第十八條? 對于參加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進檔考生,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同分,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
在錄取過程中安排專業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
第十九條? 凡報考我院空中乘務專業和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的考生均要取得我院空中乘務專業、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測試合格證方可報考。獲得報考資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需達到所在地區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所劃定的相應??疲ǜ呗殻┛刂凭€以上,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志愿順序,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同分,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
第二十條? 根據各省考生專業填報情況,學院有權與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協商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學院有權與相應省級招生辦公室協商撤回該省部分招生計劃。
?
第二十一條? 入學通知書由學院招生辦公室按錄取學生電子檔案中的通訊地址郵寄。錄取結果可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查詢。
?
第二十二條? 學院網址:www.shcac.edu.cn ;學院招生信息網:zs.shcac.edu.cn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21-34693230;學院招生監督電話:021-3469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