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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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及各類資助措施。其中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各類獎學金等,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高的學生可以申請每人每年8000元的國家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習優秀的學生可以申請每人每年5000元的國家勵志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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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措施包括綠色通道、國家助學金、國家各類經濟補貼、國家助學貸款、困難學生減免補貼政策、應征入伍服兵役學生每人每年可獲8000元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各類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等,少數民族聚集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享受國家每年10000元的學費補貼,建檔立卡學生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的學費補助等相關國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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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享受相應資助,每人每年2000--4000元不等;此外,家庭經濟困難的同學還可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崗位、學費減免等優惠政策獲得資助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