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勵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每學年頒發一次,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三個等級。
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按報到當天統計,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普通高考錄取”招生考試類型考生,分數達到本類型的優秀評選比例范圍,可獲得新生獎學金。如出現總分同分,則按總分排位依次進行排序。
學校設有助學金,除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外,另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幫助部分家庭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同時,合作企業在學校設立了企業獎學金;獎學金獎勵標準按照學生手冊以及獎學金設立企業的相關規定執行,獎勵對象為品學兼優的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