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條 符合條件者經申請審批可獲得相應類別的助、獎學金。
1、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經審核批準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請貸款8000元。
2、國家助學金:勤奮學習、家庭困難、生活儉樸的學生可申請,一等補助金4300元/年,二等補助金2300元/年。
3、國家獎學金:成績優異、創新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二、三年級學生可參評,8000元/年。
4、 國家勵志獎學金:成績優異、創新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二、三年級學生可參評,5000元/年。
5、廣西自治區政府獎學金:成績優異、專業技能強、綜合素質高的學生可參評,5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