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
2、學校根據招生考試院規定,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
3、院校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含并列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的前提下,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同等條件下,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5、執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降)分政策。
6、無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
7、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8、所有已錄取的考生,原則上進校后均可以調換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