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
第十六條 結合人才培養要求,有關專業限定錄取條件如下:
安徽大學紐約石溪學院招生的應用物理學、應用統計學、數字媒體技術等三個專業高考外語語種均須為“英語”;英語專業高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
第十七條 非藝術類專業或大類錄取原則:
1.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所有專業或大類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進行專業或大類志愿錄取。專業或大類錄取時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績,未實行排序成績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進行專業或大類錄取,如果投檔成績相同,文科依次按高考實考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比較排序,理科按高考實考總分、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比較排序。
2.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分專業或大類規則為“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或大類志愿排隊錄取”;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按“先分數后等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進行。等級折算分按照A+為9分、A為8分,B+為6分、B為5分。分數和等級折算分均相同時,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比較排序進行錄取,理科按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比較排序進行錄取。
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或大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或大類選考科目要求,錄取原則按照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招生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對于江蘇省藝術類報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江蘇省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較低值,報考繪畫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江蘇省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較低值。其它省份藝術類招生按照我校已公布的《安徽大學2020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九條 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原則:根據我校已公布的《安徽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