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及助學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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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新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機構(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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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學校已建立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勤工助學、學院獎學金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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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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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根據國家資助政策規定,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無法交齊學雜費的新生??赏ㄟ^申請新生“綠色通道”先入學,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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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生各類獎、助學金等資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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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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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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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家助學金:3300元/年/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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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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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及高校學生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最高不超過80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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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50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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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學校有勤工助學管理中心。學生通過勤工儉學崗位,幫助自己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