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報考我校的普通學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選考科目的?。▍^、市),選考科目以我校報送?。▍^、市)級招生考試部門并經公示的選考科目為準,當地?。▍^、市)級招生考試部門有明確規定的除外。其中我校在江蘇省普通類專業、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生的選考科目等級均為AB。
第十五條? 藝術類(含中韓合作辦學項目)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省級統考并達到合格要求。
第十六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的考核和遴選辦法,具體要求以當年招生簡章為準。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按照當年國家及我校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公安類專業為提前錄取批次,執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或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藝術類(含中韓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為提前錄取批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在規定的批次錄取,其他專業(類)均為本科第一批錄取批次。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對于實行順序志愿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根據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高考改革方案,我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的調檔比例為1:1。
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的招生計劃及調檔名單由學校向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另行提供。
第十九條? 對于按照教育部及各?。▍^、市)確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當地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面向全國高校招生有效的加分項目和分值,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學校不另外制定加分政策。錄取時,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為準。該加分政策不適用于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
第二十條?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資格的考生,需在各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批次填報我校,方能享受學校提供的相關優惠政策。
第二十一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的辦法。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優先分配專業;高考文化成績總分也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分配專業,專業相關科目理工類為數學+綜合,文史類為語文+綜合;專業相關科目成績仍相同時則使用預留計劃予以錄取。
投檔分數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江蘇省普通類考生的專業安排規則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投檔成績相同時,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高考文化成績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高考文化成績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總分及單科成績都相同時,比較選測科目中最高等級;最高等級也相同時,比較次高等級。等級高者優先分配專業。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錄取依照當年該?。ㄊ校╆P于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文件執行。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含英語、商務英語、英語(翻譯方向)、日語、俄語、法語)只招收本語種和英語語種考生。
第二十三條? 公安類各專業按照各省投檔規則擇優錄取。無公安類專業志愿的考生(含服從調劑院校志愿),學校一律不予錄取。學校不組織公安類專業考生進行體能測試和面試,但考生的報考條件、學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學生身體狀況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必須符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司法部法規教育司《關于印發<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3〕16號)的相關規定”。第二十四條藝術類“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中韓合作辦學項目“視覺傳達設計”和“電影學”專業考生的具體錄取辦法按學校藝術類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藝術類“數字媒體藝術”、中韓合作辦學項目“視覺傳達設計”兩個專業均有招生計劃的?。▍^、市),考生分開排名,按照綜合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錄取辦法,依據學校2020年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六條? 少數民族預科生、內地西藏班學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學生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政策錄取。
少數民族預科班的錄取人數按預科當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執行。其高考文化成績不得低于我校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相應批次提檔分數線下80分。預科生在預科培養期間不分專業。預科培養結束,經考核合格,轉入本科階段學習。學校根據學生志愿,結合預科培養期間的成績和人才培養的需要確定專業。
第二十七條? 經濟管理試驗班(文瀾學院)要求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填報,經濟管理試驗班不接收調劑考生,不符合錄取規則的不予錄取。
第二十八條? 對于生源不足的專業進行征集志愿錄取。志愿征集結束后若符合要求的生源不足時,我??蓪⒄猩媱澱{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區、市)進行錄取。
第二十九條? 學校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執行教育部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