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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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錄取規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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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考外語語種: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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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體健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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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我院考生均需參加高考體檢并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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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文)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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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工科專業性質所限,對以下30個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不能識別紅、黃、綠三種顏色中任何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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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特殊工種行業限制,對于以下專業,體檢標準要求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中體檢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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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體檢復查,對有不符合以上體檢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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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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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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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招生按設置招生計劃所在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所規定的錄取批次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對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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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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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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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層水利定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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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水利定向招生計劃安排在廣西普通高考錄取高職高專提前批次進行。按照“生源地分數”優先原則,將出檔考生根據招生政策和年度定向招生計劃,按高考成績分地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在定向生生源縣(市、區)內,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設區市范圍內就有招生計劃的其他縣(市、區)征求有志愿考生意見,對同意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補足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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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單獨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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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聯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不低于120分(含120分)為合格,不參加測試或測試成績低于120分為不合格。未達到聯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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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10門),有2門及以上成績等級為D的考生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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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并且合格的考生,我院依據出檔考生的聯合測試總成績(10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加分)高低為依據進行錄取(外省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經廣西招生考試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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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院校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我院可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志愿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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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院對出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直至錄滿招生計劃為止。若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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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填專業志愿不能滿足,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至其他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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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職對口高職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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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經參加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文件中規定的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條件的中職對口應屆、往屆及二年級考生(包括“2+3”直升考生)都必須參加基本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不參加基本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者基本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為零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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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綜合測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2+3直升單列計劃錄取的考生須是在經中職學校、我院及教育廳同意蓋章備案的《2018年廣西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內的考生,按照綜合測試總成績(含加分)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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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基本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總成績(含加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加分項目前三項的考生(同等學歷的考生、退役士兵、獲獎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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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院校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我院可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志愿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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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院對出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直至錄滿招生計劃為止。若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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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填專業志愿不能滿足,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至其他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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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劃未滿按招生相關政策復征或降分投檔錄取時,按照上述1、2款原則確定考生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