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考生所填報志愿的規則順序及考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2、在學院招生計劃總數不變的前提下,各專業招生人數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調整,考生填報志愿時不受某專業具體招生指標數的限制。
3、新生錄取貫徹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入學考核以文化考試為主的原則。錄取的考生必須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4、我院所有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院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無其他加試要求,新生中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5、錄取結果張榜公布,或電話查詢。
6、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復查,若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行為,則取消考生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