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我校按照國家規定和湖北省物價局核準標準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其中,學費標準: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中,公費師范生不收取學費,其他專業學生實行本科學分制收費管理,學分制學費由專業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具體標準以物價局審批為準。學生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分學費與專業學費之和不超過原來物價部門規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原來物價部門規定的我校學年制學費總額,大部分本科專業學年制學費為4500-5850元/人/年,藝術類、運動訓練專業學年制學費為9000元/人/年,我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800-15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