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條:各專業學費標準嚴格按照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批文執行。新生入學時,按河南省物價部門當年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
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普通本科學費標準為 : 文科類專業每生每年12900元,理科類專業每生每年12900元,學前教育、護理每生每年13900元,環境藝術設計每生每年14900元。
??茖W費標準為:文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600元,理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9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年6300元,醫學類每生每年6900元。學前教育每生每年6600元,音樂表演每生每年7800元,護理每生每年7600元,臨床醫學9800元。(如學費標準調整,將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住宿費1500元/年。如有調整,以當年河南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有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