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國家相關獎助學項目:1、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8000元/人/年。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5000元/人/年。3、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學生,資助標準:分為特殊貧困3500元人/年和一般貧困2500元/人/年兩個等級。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額度最高8000元/人/年。5、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獲得“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的獎勵10000元/人,獲得“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的獎勵5000元/人,獲得“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提名獎的獎勵2000元/人。6、在校生(含應、往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享受學費補償、代償助學貸款。最高標準為8000元/人/年。
海南省獎助學項目:海南省優秀貧困大學生獎學金:獎勵標準為4000元/人/年。
學校獎助學項目:1、學院獎學金:獎勵標準最高為1300元/人/年。2、優秀新生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獎勵標準分為5000元/人、3000元/人兩個等級。3、國內交流學習助學金:一次性發放,資助標準為3000元/人。4、勤工助學:校內勤工助學崗工資標準最高每月504元。5、“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6、臨時生活補助:學校給予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放適當的生活補助。7、家庭貧困學生和殘疾學生學費減免:學校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一定的學費及住宿費減免。8、在我校應征入伍的學生一次性給予5000元/人獎勵。
社會企業獎助學項目:求良助學金,獎勵標準為6000元/人/年。
以上獎助學金單位均為人民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