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五條在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提檔。
第十六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符合鄭州職業技術學院提檔要求的情況下,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依照考生專業志愿,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總分相同者,先后依據語、數、英成績進行排序。
2.進檔考生根據其志愿,首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如果第一志愿專業已滿,則以分數高低參與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
3.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若服從調劑,將調劑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調劑,將按規定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嚴格按各?。ㄖ陛犑?、自治區)招辦規定的錄取批次進行網上錄取。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音樂表演專業錄取時按照(文化成績×50% +專業成績×50%)的計分方法排序;環境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方向)專業,按(文化課成績*0.067 + 專業成績*0.167)的計分方法排序??偡謴母叩降头謩e進行錄取,總分相等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各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九條學校錄取的體檢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規定。
第二十條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