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
1.招生對象為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我校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國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規定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2.有藝術專業聯考的省份,在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考生的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無藝術專業聯考的省份,在專業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各省有明確錄取規則的除外)
3.學校各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若被錄取到本校,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4.單招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考試和專業技能考試,按綜合成績(兩者之和)從高到低錄取。
5.各專業不設定男女比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體檢標準》及有關補充規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