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錄取規則
1、錄取批次:普通本科生錄取批次為本科一批。
2、調檔比例:招生計劃數的 120% 以內。
3、招收男女生比例:對男女考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4、外語語種要求:報考英語專業和國防生的考生要求英語,其它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6、有無相關科目成績要求:無。在高考成績相近時,學校將根據不同專業的特點,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擇優錄取。
7、有無加試要求:無。
8、是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
9、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實行專業級差的辦法,第1、2專業志愿間專業級差3分,第2、3專業志愿間專業級差2分,其它專業志愿間無專業級差。
10、對江蘇省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為“先分數后等級”,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當投檔分數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
11、音樂學專業錄取規則:考生的高考成績、專業測試成績上線后,按所有參加我校專業測試考生的專業成績排名順序錄取。
12、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規則:考生的高考成績、專業測試成績上線后,學校將綜合考慮考生體育專項成績,并根據學校運動項目需要和考生發展潛力等因素擇優錄取。
13、保送生的專業安排:滿足考生所報前3個專業志愿之一。
14、自主選拔錄取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服從專業調劑)的專業安排:
(1)對于高考成績超過我校在當地提檔分數線10分及其以上的考生,滿足第一專業志愿,10分以內的考生,滿足其所報前3個專業志愿之一。
(2)對于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提檔線,但符合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考生,學校將根據專業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確定其錄取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