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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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執行有關省市(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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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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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招專業入學后外語語種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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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院申請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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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對于實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足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守各省招生辦的投檔和錄取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到滿足計劃為止。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均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較高的學生。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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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安司法專業提前批次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試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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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20年高考制度改革,我院在天津市、山東省、浙江省、海南省的錄取方式不限選考科目。我院招生錄取將遵循高考改革省份的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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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生入學后,我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情況嚴重者可以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