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條? 獎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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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凡在校期間成績優異、家庭經濟困難者都可申請,經學校評審、公示分別給予8000元、5000元、4000元、3300元、2600元的獎勵或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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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年綜合獎學金:在學習成績突出的基礎上,對德、智、體、美、勞進行量化綜合評定,優秀者每人給予2000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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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助學活動: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和頂崗實習等活動,彌補學費和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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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到校后申請助學貸款,解決學費或生活費所帶來的經濟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