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創新創業獎學金、勁崧獎學金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采用申請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解決學住費和生活費問題進而完成學業,也可享受學校提供的臨時困難補助等其他形式的資助。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得到資助的同時,參與社會實踐,以鍛煉能力、提升綜合素質。學校連續多屆榮獲“全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考核優秀單位”、“全省高校學生資助工作考核優秀單位”;2018年3月,獲評全國學生資助工作“優秀單位案例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