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條 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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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發改委《關于重新明確高職院校學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018〕6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校企合作各專業學費,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完善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政策促進高等學校創新發展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799 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2020年度校企合作辦學項目收費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按備案的標準收取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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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上級政策變化,收費執行上級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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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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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費按照山東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住宿費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804號)規定的標準分級收費,標準為600-1100元/生/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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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退學學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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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