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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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濟南護理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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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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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投擋分數公平、公正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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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各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考生入學后我院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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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男女生比例:助產專業只招收女生,其他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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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對考生體檢中的身心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規定及相關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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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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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公布的招生計劃,根據各省志愿填報和投檔規則,接受省考試院(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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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志愿分配根據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遵循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首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按分數優先原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否則做退檔處理;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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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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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通過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學院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通訊地址郵寄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