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的標準,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執行政府新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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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文理專業收費標準:理工類專業:5000元/年;文經類專業:4800元/年;校企合作專業收費標準:物聯網應用技術專業8800元/年、電子商務專業學費8800元/年、空中乘務專業學費10400元/年、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8800元/年、移動互聯應用技術專業學費8800元/年、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8000元/年、計算機應用技術(網絡新聞與傳播方向)專業學費8800元/年、計算機應用技術(虛擬現實技術應用方向)專業學費9600元/年、大數據技術與應用專業學費8800元/年。住宿費: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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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