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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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嚴格執行國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在錄取過程中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在省招生部門統一組織下,按照規定程序,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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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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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院屬于普通??疲ǜ呗殻┰盒?,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檔省份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文理科各專業之間計劃可以經主管部門同意后調整;對于實行順序志愿模式投檔省份的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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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東省夏季高考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夏季高考考生報考專業不限制選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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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東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大類內計劃可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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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必須取得面試合格證方可報考,具體安排請關注學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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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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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錄取通知書寄送方式:通過郵政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