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條? 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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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護理、助產、口腔醫學、針灸推拿、口腔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技術、中醫康復技術、醫學影像技術、社區康復、藥學、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專業為5000元/學年、早期教育、家政服務與管理、老年服務與管理、酒店管理、藥品經營與管理、會計等專業為4800元/學年;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等校企合作類專業為8800元/學年。早期教育校企合作專業6800元/學年。如學費標準有調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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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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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費按照山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魯發改成本[2019]804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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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字[2018]98號文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