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
第十四條 學院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1、專業錄取時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對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根據各專業計劃數,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則在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與志愿相近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各專業進檔考生依次錄取,不再進行專業調劑。
2、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取得各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專科合格證。
美術類統考??茖I美術、游戲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漫制作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在山東省實行平行志愿,學校根據進檔考生綜合分數高低,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錄取。
省外各專科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對投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音樂表演根據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播音與主持,根據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我院音樂表演不組織校考,認同其他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專業測試合格證。錄取時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經省招生部門核準備案、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第十七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本校的校園網或教育部指定網站查詢。
第十八條 報考要求:
(1)空中乘務入校后需進行面試,面試不合格考生允許轉入其他專業進行學習。
(2所有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執行。
(3)學校所有專業,對男女比例和外語語種無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