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學費收費標準:理工農醫類:5000元/年人 ;文法財經類:48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人;物流管理(中法合作)12000元/年;動漫制作技術(中韓合作)8600元/年;廣播影視節目制作(校企合作辦學):8800元/年人;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校企合作):8800元/年人;物聯網應用技術(校企合作辦學):9800元/年人;云計算技術與應用(校企合作辦學):8800元/年人;軟件技術(校企合作辦學):8800元/年人;建設工程管理(校企合作辦學):8000元/年人;電子商務(校企合作辦學):7800元/年人;建筑裝飾工程技術(校企合作辦學):8800元/年人;工藝美術品設計(校企合作辦學):8800元/年人;空中乘務(校企合作辦學):8800元/年人;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校企合作辦學) :8800元/年人;新能源汽車技術(校企合作辦學):8800元/年人;應用化工技術(校企合作辦學) :8000元/年人;國際商務(校企合作辦學) :7800元/年人;市場營銷(校企合作辦學) :7800元/年人。
如有學費標準調整,以最新的山東省物價局批示文件為準。
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規定的收取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退學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