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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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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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學院招生錄取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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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我院錄取時專業無分數級差要求,各專業無任何加試要求, 招生錄取時男女比例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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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專業錄取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進行。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院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忌稒n分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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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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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錄取結果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