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待遇
第十八條? 我校招生新生系“無軍籍學員”。新生入校后3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不辦理入伍手續,學員報到時不注銷、遷移戶口,入校后與學校簽訂《軍隊院校無軍籍學員入學協議書》。學員在學期間免交學雜費和住宿費。學校按每人每月330元標準逐月(寒暑假二個月不發)給學員本人。學員在校期間統一著裝,服裝費每人每年500元,由學校組織價撥。學員醫療費用按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的有關政策執行,其他費用自理。
第十九條? 學員在校學習期間實行全程淘汰,學員淘汰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退學的有關規定辦理。其中,因政治思想不符合培養目標要求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被退學的,以及因學員本人無正當理由執意要求退學或拒不入伍被退學的,應繳納在校學習期間全部培養費用,并按有關協議進行相應賠償,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在部隊工作被淘汰的,如符合入普通高校學習條件,學員本人可向高考所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商所屬普通高校同意后,可轉入相關普通高校學習。
第二十條? 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綜合素質考核合格,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學士學位。畢業當年6月份,辦理入伍提干手續,入伍時間統一從當年6月30日起算,同時注銷戶口,家屬按有關規定享受軍屬待遇。八年制醫學教育學員于第五學年結束時辦理入伍提干手續。畢業分配納入軍隊院校畢業學員分配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學期間可申請“李瑞麟獎學金”,確系優秀的畢業學員可評選為“全軍優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