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且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學校招生時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后學校只提供英語教學,請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無。
第十四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方式:對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依志愿按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同一專業,成績高者優先。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美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為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六條 調檔比例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