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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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考生通過填報志愿統一錄取,凡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錄取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填報我校者優先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考生所在?。ㄊ?、區)錄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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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錄取考生時調檔比例執行所在?。ㄊ?、區)規定,無男女比例限制。?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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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錄取時,優先滿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在第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時,將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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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考試分數高低排序確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無級差要求,如不能滿足其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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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對享受照顧條件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規定加分或減分投檔的,我校均予以認可。在高考位次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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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各專業報考人數與計劃嚴重不平衡,經與生源地?。ㄊ校┘壵猩块T協調同意后將對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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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最新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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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錄取考生不限制語種,入校之后我校各專業只開設英語公共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