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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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我校招生工作由校長直接領導,校招生辦負責具體工作。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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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學校紀委、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并按學校紀律檢查有關規定受理學生及家長的申訴與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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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各省市招辦有關規定執行,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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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錄取總則:認真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為主要錄取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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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平行志愿投檔辦法錄取。錄取以高考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若線上生源不足,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可以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我校所有招生專業不設置梯次及梯度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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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出檔考生的分數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招生計劃按要求無法完成任務的,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可調整招生計劃到其他專業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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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個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所有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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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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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我校在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即向新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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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一經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到校報到者,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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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我校按學生學費的一定比例劃撥專項經費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實施了“學費減免緩”、“優秀學生獎學金”、“勤工儉學”等獎優助學工程;品學兼優、家庭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可享受國家助學金;特困學生按有關規定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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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學生畢業頒發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公章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并實行教育部電子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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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本章程和有關招生信息按高校“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定期在www.fjny.edu.cn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