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嘉庚學院實行學分制管理,并參照教育成本收費。根據閩價費〔2015〕171號文件,收費標準如下:
1.漢語言文學、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稅收學、法學、英語、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旅游管理、電子商務、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國際商務、工程管理(工商項目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文化產業管理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 18000 元人民幣。
2.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建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機械電子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項目管理)、風景園林、城鄉規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物聯網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 20500 元人民幣;
3.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0000元人民幣;
4.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1000元人民幣;
5.動畫、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 22500 元人民幣;
6.每人每學年住宿費1380元人民幣(獨立衛生間)、1150元人民幣(非獨立衛生間),四人間。
第二十二條 上述收費,以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退費辦法按閩價費〔2013〕41號文件執行。